(一)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抚养费,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三)遇到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
(四)确定抚养费时,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五)当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能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况,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