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财产购地所建房屋归属依出资和登记情况而定,全用婚前个人财产购地建房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为个人财产;建房用了共同财产或另一方出资可能为部分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为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若全部用婚前个人财产购地、建房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该房屋保持其个人财产属性,不会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建房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有出资,房屋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可能被认定为部分共同财产,有出资的另一方若能提供出资证据,会得到相应补偿。而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角度视为夫妻共同意愿,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对婚前财产购地所建房屋归属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