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法定不起诉,无需担心追诉时效问题,因为犯罪行为本身就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会再被追诉。
(二)酌定不起诉通常也不会再追诉,因为犯罪情节轻微,按规定不需要判刑或免除刑罚。
(三)证据不足不起诉后,若发现新证据且符合起诉条件,要查看犯罪行为原本对应的追诉时效。若未过追诉时效,检察院可重新起诉;若已过追诉时效,除法定特殊情况外,不能再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