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企业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分割,婚姻存续期间企业财产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的收益为共同财产需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增资扩股部分对应的股权收益,另一方有权主张分割,分割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前企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然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企业财产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若婚后企业增资扩股,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对应的股权收益,另一方有分割权。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企业经营状况、双方贡献等因素判决,通常不直接分割企业实体,而是对股权价值、收益等进行分割,如给予另一方折价款。如果在离婚涉及企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