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若涉及骗取贷款,要避免采取欺骗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一旦实施相关行为,应及时认识错误,主动归还贷款、弥补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二)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避免单位整体陷入骗取贷款罪风险。若单位涉及此罪,相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