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发现他人以借钱之名实施诈骗且数额达三千元以上,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借条等,这些证据能帮助证明诈骗事实。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时,详细准确地陈述事情经过,包括借款时间、地点、方式,对方的身份信息等情况,便于警方快速了解案件。
(三)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可能的线索,协助警方尽快侦破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