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构成挪用公款罪,鉴于4000万属于数额巨大,若不退还,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需向司法机关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挪用用途、时间等情节,若有退还行为应尽快退还,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构成挪用资金罪,4000万一般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嫌疑人应主动认罪悔罪,积极退赔挪用资金,以争取法院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