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明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
收集能体现经济实力的收入证明和房产证,以展示良好的居住和经济条件;准备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优质教育引导;保留参与孩子生活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体现与孩子感情深厚且陪伴多。
(二)尊重孩子意愿
若孩子年满八周岁,让孩子出具愿意随自己生活的书面意见,也可申请孩子出庭表达意愿。
(三)收集对方不利抚养因素的证据
收集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警方记录,或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四)准备亲子关系证据
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证明亲子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