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打人行为性质,若为正当防卫且未超必要限度,打人者无需担责;若防卫过当或非正当防卫,打人者要担责,但可因滋事者过错减轻责任。
(二)明确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合理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依据公安机关调查事实确定具体责任比例,双方先协商赔偿,协商不成走诉讼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