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要及时关注公司破产进展,明确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经济补偿债权。
(二)准确计算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按照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算半个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三)若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收集证据,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