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不同诉讼性质:要清晰区分经济诉讼中的民事、行政纠纷和刑事犯罪,经济诉讼主要解决民事或行政责任问题,不涉及监禁刑,而刑事诉讼才可能有监外执行情况。
(二)准确判断适用情况:在遇到经济相关案件时,先确定是普通经济纠纷还是经济犯罪。若是经济犯罪,在刑事判决后才考虑是否符合监外执行条件。
(三)避免概念混淆:牢记刑事处罚与民事行政责任的法律边界,不能将经济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监外执行概念相混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