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避免参与任何可能涉及掩饰、隐瞒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活动,不随意为他人提供资金账户等。
(二)企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制度,加强对资金往来的审查和监管,防止单位被用于洗钱活动。
(三)发现有疑似洗钱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