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自身及家属:遭遇工伤亡,及时收集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等证据,与包工头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赔偿,若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可要求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包工头:规范自身行为,为农民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违规操作、不强令农民工冒险作业。
(三)发包单位:严格审查承包方资质,不进行违法转包、分包,监督工程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