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免恶意透支行为。要合理规划信用卡使用,在规定限额和期限内进行透支消费,不要有非法占有的想法。
(二)及时关注银行催收信息。若收到银行催收,应尽快还款,避免达到“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标准。
(三)若出现透支情况,在提起公诉前或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欠款。若符合情节轻微情形,可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但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