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协议确定抚养权,认为自身抚养对孩子更有利,先与对方协商变更,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协议。
(二)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要准备能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及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三)若法院已判决抚养权归属,未出现法定变更情形时,应尊重判决,依据判决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