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死亡,另一方若无不宜抚养情形,应继续承担抚养责任;若另一方不宜抚养,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父母都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时,民政部门等也可担任监护人。
法律解析: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义务,不会因离婚而消除。所以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死亡,另一方若有抚养能力和意愿,抚养权自然回归。不过要是另一方存在如严重疾病、虐待等不宜抚养的情况,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资格的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监护权,法院会按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当父母双方都死亡或无监护能力,民政部门、符合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担任监护人。如果在孩子监护和抚养方面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孩子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