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间接故意犯罪,若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行拘留情形,应及时果断采取刑拘措施,控制犯罪嫌疑人。
(二)在判断是否对间接故意犯罪嫌疑人刑拘时,公安机关要全面审查具体案情,收集相关证据,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刑拘的法定条件,避免误拘或漏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