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让别人抚养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下是可行的。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时,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送养。收养人要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法定条件,送养需双方自愿,孩子已满八周岁的还应征得其同意。
送养和收养都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私下将孩子交他人抚养未办合法手续,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为确保送养合法合规,建议有送养意愿者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办理。具体措施如下:
1.确认自身是否符合送养条件,即是否存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2.寻找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人。
3.与收养人达成自愿送养和收养的一致意见,若孩子已满八周岁,要征得其同意。
4.共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