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地农民应明确自身可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补偿项目。
(二)了解当地补偿标准,可通过政府公告、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获取,因为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地不同。
(三)要求相关部门安排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自己能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