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前付首付以个人财产还贷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有补偿规定)、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登记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些情形下房子算婚前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从购买行为和产权登记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是很明确的。婚前支付首付以个人财产还贷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虽然整体算婚前财产,但考虑到婚后可能存在夫妻共同还贷情况,所以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而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登记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也属于婚前财产。如果遇到涉及婚前房产相关法律问题,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