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关注时效:受污染损害方要时刻留意三年诉讼时效,避免错过维权时间。
(二)尽早收集证据: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尽快收集与环境污染损害相关的证据,如污染现场照片、检测报告等。
(三)适时采取行动:若要维权,可在时效期内提起诉讼,或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促使其同意履行义务,以中断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