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安置房归属分三种情况,婚前个人房产转化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房产拆迁所得,即便登记一方名下通常属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按人口分配则按各自份额确定归属。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财产的认定与分割有明确规定。对于婚前个人房产转化的安置房,因其财产来源的特殊性,登记在原房产所有人名下时,自然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房产拆迁所得安置房,虽然可能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由于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化形式,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按人口分配的安置房,每个人的份额是明确的,应按照各自份额确定归属。如果您在离婚安置房归属问题上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