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倒闭工资清算步骤
1.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管理人调查公司财产状况,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员工工资无需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列出清单并公示。
(二)工资清算顺序
1.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2.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按比例清偿员工工资。
(三)员工异议处理
员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可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