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想避免间接参与犯罪风险的人,不要轻易为他人提供可能用于犯罪的物质工具,比如作案工具等,也不要随意给予他人精神上鼓励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若不小心间接参与犯罪,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情况,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三)对于教唆犯,不要对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进行犯罪教唆,这会加重自身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