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按揭房分割分两种情况,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先协议处理,不成则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的一般属共同财产,先协议分割,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按揭房,因首付是一方个人财产支付,所以离婚时若协议不成,法院会倾向于将不动产判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而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事实,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具体情况、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实际居住需求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您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