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警察骨折接骨费用负担需分情况,执行公务受伤认定为工伤,有工伤保险由基金支付,单位未缴纳则单位支付;因第三人侵权受伤,第三人担责,第三人无力承担或无法确定时,符合条件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金再追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受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若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骨折接骨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这保障了警察在履行职责时的权益。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需承担费用,以确保警察的权益不受侵害。若警察受伤是第三人侵权导致,按照法律,侵权的第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第三人无力承担或无法确定时,为保障警察能及时得到治疗,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基金再向第三人追偿。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费用承担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