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无需担心增值部分被分割,因为这属于自然增值,不算共同财产。自己要保留好购房的相关凭证,如购房合同、付款记录等,以防后续可能的纠纷。
(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要注意保存好还贷记录,以便后续计算共同财产部分。计算时按照公式: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总购房款+总利息)乘以离婚时房产市值,得出共同财产数额。
(三)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增值部分全算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要对房产的购买情况、资金来源等有清晰的了解和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