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的证据,比如现场视频、证人证言等,以帮助法院准确判断。
(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保留好各类费用的相关凭证,像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收款凭证,交通票据等,以便确定赔偿数额。
(三)若造成残疾或死亡,及时进行相关鉴定,按照法定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