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作担保前要充分了解借款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评估其还款能力,降低担保风险。
(二)在担保合同中清晰明确保证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避免后续纠纷。
(三)若法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及时向公司追偿,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还款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