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要求。
(二)计算双倍工资差额时,按正常出勤月工资对应的应发工资确定基数,不包含支付周期超一个月和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
(三)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差额,同时满一年当日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