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和联系保险公司,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比例。
(二)对于财产损失赔偿,保留好车辆维修发票、物品购买凭证等直接损失的证据;对于间接损失,如营运车辆,可提供营运合同、收入流水等证明合理营运损失。
(三)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要妥善保管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以证明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的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