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观判断:要确认行为人是否有通过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可从其行为目的、与被害人的关系等方面判断。
(二)客观审查:查看是否存在威胁、要挟行为,确定威胁内容是否涉及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生命、身体自由、名誉等的加害,同时明确威胁方式是口头、书面还是其他形式。
(三)不法性认定:判断威胁内容和手段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四)财物界定:确定敲诈对象是否为公私财物,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
(五)程度衡量:了解当地数额较大的标准,判断敲诈数额是否达到该标准,或者是否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