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职工认为自身情况符合认定工伤条件,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
(二)准备好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