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依据合同约定处理。若建设工程合同明确规定需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却未办理,这属于违约行为,未违约方有权利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发函催告。可以向对方发送函件,明确告知未办理支付担保的后果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3)暂停施工。在催告后对方仍不办理的情况下,施工方为避免损失扩大,可考虑暂停施工。
(4)要求赔偿损失。因未办理支付担保导致施工方出现窝工损失、材料积压损失等,施工方有权要求建设方进行赔偿。
(5)解决途径。双方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施工方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好合同、函件等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