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若想请求女方返还彩礼,需先确定是否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确未实际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情况。
(二)若符合上述情形,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三)男方要承担举证责任,收集如未共同生活的证据、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等。
(四)最终返还的具体数额,法院会结合彩礼给付情况、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及男方生活困难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