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存在财产界定难、隐匿转移财产、房产分割复杂和公司股权分割程序繁琐等常见问题。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过,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导致财产界定易产生争议。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对于房产,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夫妻一方或双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分割,既要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财产分割的规定,又要遵循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等规定。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遇到这些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