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免担保纠纷,建议在进行借款担保时,务必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范围、方式等关键内容。
(二)若已形成口头担保,要及时收集能证明担保存在及具体内容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