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探视
提前与拘留所联系进行预约,明确探视时间和相关规定。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前往探视,每次探视时长一般不超半小时,具体以拘留所要求为准。
(二)对于刑事拘留会见
若想会见嫌疑人,需聘请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准备好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若案件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要先经侦查机关许可。看守所应及时安排律师会见,至迟不超48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