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方面,若要对债务人名下唯一按揭房申请强制执行,需准备好相关债权凭证,如借条、合同等,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配合法院对房屋情况进行调查。
(二)法院在执行时,会严格审查房屋是否超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需居住标准,考虑房屋面积、市场价值等因素。若超出标准,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
(三)执行过程中,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居住需求,为其保留必要的租金等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