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实际损失赔偿是基础,涵盖修复费用以及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额外支出。修复费用是使不合格工程达合格标准的必要花费,额外支出像延误工期的窝工费、设备闲置费等,这些都是因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
(2)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需有证据支撑。当工程质量问题致使无法按预期投入使用,受损方可以主张预期利润赔偿,但要证明该可得利益具有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否则难以获得支持。
(3)对于难以直接计算的损失,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评估是可行办法。通过专业鉴定能更准确地确定损失数额。
(4)赔偿计算遵循填平原则,以弥补实际损失为限,避免受损方因赔偿获利,且各项损失主张都要有相关证据。
提醒:主张工程质量损失赔偿时,要注重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