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绝公司使用自己的卡给公户转账,明确告知公司该行为存在法律风险,表明自己不愿意承担此类风险。
(二)若公司有合理资金往来需求,建议公司通过合法合规的公司账户进行操作,如按照正常的财务流程,使用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进行转账。
(三)若公司仍坚持要求使用自己的卡转账,可向公司的上级管理部门、财务监管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的,构成洗钱罪。出借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可能会被认定为洗钱罪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