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房屋征收补偿房价评估不合理时,被征收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在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明确指出报告问题。比如若发现评估未考虑房屋特殊装修情况等,就可在申请中说明。
(2)原评估机构会对复核申请进行处理。若改变原评估结果,会重新出具报告;若维持,会书面告知申请人。
(3)若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还有异议,在收到复核结果10日内,可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4)若对补偿仍存在争议,政府会按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若不服此决定,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提醒:
被征收人需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鉴定申请,且要保留好相关书面材料。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