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先尝试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和平解决问题。
(二)协商不成,想变更的一方准备起诉。需提供两类证据,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像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二是自己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以及孩子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