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中,双方要尽量亲自到场,配合法院全面了解事实,保障自身权益。
(二)原告收到传票后,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会按撤诉处理,所以原告要重视出庭,避免随意缺席。
(三)被告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虽可缺席判决但会谨慎适用,被告不应轻视出庭。
(四)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理由。
(五)若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应到庭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