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离婚官司进程,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关键事实的证据,争取三个月内审结。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可利用六个月的时间收集新的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为再次起诉做准备。
(三)若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提前了解相关流程和时间要求,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延误。
(四)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诉状,准备好上诉所需的材料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