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孩子不想见父亲,需从法律和情感层面处理,可暂停或调整探望方式,也可借助第三方调解,同时要了解孩子原因,帮助其正确看待亲情。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但如果孩子存在正当理由不想见父亲,直接抚养方可与对方沟通,暂停或调整探望方式。若对方不理解,可寻求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进行调解。从情感方面,需了解孩子不想见父亲的原因,可能源于父母离婚的伤害或父亲的不当行为等。直接抚养方应与孩子耐心沟通,引导其正确看待父母关系和亲情。若父亲存在不当行为,可要求其改正,以此改善与孩子的关系,保障孩子健康成长。若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遇到困难,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妥善地解决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