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按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性质不变,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不过法院会结合出资等情况调整。一方用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考虑到房产购买及后续还贷情况,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从保障房产登记方权益及公平原则出发,会判决房产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若遇到此类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