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继母离婚后想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优先选择和孩子生父或生母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这样高效又能避免矛盾。
(二)若协商不成需诉讼,要先明确法定理由,比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或者已满八周岁孩子愿意跟随自己且自己有抚养能力等。
(三)诉讼时,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证据要能证明变更抚养关系是必要且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