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可准备好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
(二)若认为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在规定时间内收集能证明欺诈、胁迫的证据,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三)若要主张损害赔偿,收集老婆与他人同居的有效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单独提起诉讼。
(四)收集证据时,确保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