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有按揭,先与抵押权人(银行)沟通,取得其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防止转让行为无效。
(二)在银行同意后,赠予双方签订书面赠予合同,详细写明赠予房屋的具体情况、双方权利义务等,保证是双方真实意愿。
(三)双方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赠予合同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按规定缴纳契税等税费。
(四)若银行不同意转让,先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之后再签订赠予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